前几批督察问责人数很多,也有我们系统的人被问责。
国家还没有发布需要持证排污的截至时限的行业,地方都还是可以按照地方法规以及既有的管理要求来照常管理。第三种对于依照其他规定(不是法规要求)核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家最新的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机关,也就是负责发证的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原排污许可证作废。
一个印染企业,包含一个纸制品厂按照主业来说,现有的地方排污许可证仍处于有效期内,还不到发换的时候,或者只有一个行业的装置属于国家已经要求开始发证的行业类型,这种情况怎么办,是让其中的火电厂和造纸厂单独先申领许可证吗?又怎么实现一企一证呢?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对于自备热电企业或涉及多个行业的企业,如果国家未能同时推动企业所涉及的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企业也不能等着申请完整的新版许可证,应该根据企业所涉及的行业跟着国家统一的步调填报申请信息,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然而,这个新证换旧证的任务又是必须要一步步完成的。在初次申请的时候,还应该将企业的基本信息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上一次性填报(所属行业填写企业主体的行业类别,比如说钢铁企业目前只申请自备电厂部分的许可内容,企业基本信息里的行业类别填钢铁行业和电力行业),要按照国家最新的要求填报自备电厂部分拟申请的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对于那些国家还没有开始统一发证的行业,为了减少重复发证带来的资源浪费,各地原则上应该暂停按原要求核发或者换发排污许可证。他解释说,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作为本次改革完善后的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既要承担固定污染源管理基础制度的角色,体现精细化管理。
不可否认,也有一些试点工作开展时间长的地方,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相对丰富详实,但排污许可制的定位、内容、后续监管要求等等,在信息化、全过程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同时还要承担各项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核心角色,不仅要实现对污染源全过程的管控,还要做到与环评制度相衔接,与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制度相融合,因此许可证上的内容就包含了企事业单位需要履行的涉及污染物排放的所有法定职责。碳交易监管机制的不成熟和碳减排执法人员的不足,使碳交易在我国很难监管到位。
控制碳排放的成本有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成本、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使用低碳能源导致的能源成本增加、节能升级改造费用以及造林成本等。近年来空气污染给人民的健康带来了极大威胁,是一个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全国性民生问题。全球变暖是一个全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难题,现在还无法排除全球变暖与地球气候周期变化以及太阳黑子运动的关系,毕竟地球历史上出现过许多次气温比现在高的时期。某些国家不想承担责任,于是把中国捧到了台前。
或是企业故意把过去的历史排放多报一些,来获得更多的碳权。减排的责任应该按照历史总排放量来划分,大气中现存的二氧化碳排放绝大部分是由发达国家自工业化时代产生的,中国没有责任为发达国家过去的大肆排放负责,发达国家应该对控制温室效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结合史料记载和著名气象学家竺可桢绘制的中国近5000年气温变迁图,秦汉和隋唐朝处于历史上的温暖期,气候比现在更暖。改善空气质量比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更为急迫当前比二氧化碳排放更亟待解决的是空气污染问题,空气污染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政府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治理。由于技术的进步和规模效应的凸显,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越来越强,随着配售电改革的推进,人们会更愿意选择绿色电力,由此带来碳减排效益毋容置疑。美国当地时间6月1日,特朗普在白宫宣布:即日起,美国将停止落实不具有约束力的《巴黎协定》。
未来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微网和氢能等低碳产业可能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金融企业对碳交易有极大的兴趣是因为他们需要寻找新的投资概念,创造新的金融市场进而推行绿色金融产品制造利润,如果我们尚未设计出公平且健全的碳交易方案,而本末倒置地匆忙着手进行碳交易,那就要谨防碳交易偏离了节能减排的初衷而演变成新的金融泡沫。碳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本及收益不同在政府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投入在大气污染物治理上产生的社会效益比碳减排明显。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目标和政策行动不会改变。
产生的社会效益包括空气质量改善、医疗成本下降、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作物产量提升和交通损失减少等。治理大气污染的成本主要有废气净化设施的投资和使用成本、环保部门的监管执法成本以及天然气、优质煤替代劣质煤的差价等。
发达国家已经迈入后工业化时代,从第二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转向第三产业,并且人口较少增长较慢,碳排放基本不会有较大增长。提升空气质量是为了本国人民的健康,即使没有《巴黎协定》,迫于生态压力我们也会这么做。
大气污染物还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的毒性,不仅严重影响当代人的寿命,还影响子孙后代的健康。控制大气污染物不仅比控制碳排放投入的成本低,而且产生的社会效益更高。其次,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飞速发展,光伏、风电、水电装机均居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我们不需要承担不属于我们的义务。产生的社会效益主要包括延缓全球变暖的趋势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如果空气污染程度大幅下降,预计2040年中国人均寿命损失将下降到10个月。
目前各国提交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较为保守,本身就不足以实现2030年将全球碳排放水平限制在420亿吨的目标,无法将全球温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光伏和风电的成本近年来迅速下降,有望在2020年实现平价上网。
在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发达国家控制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加工制造业一般集中于发展中国家。这让人联想到美国当年也认为《京都协议书》未规范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大国的减排承担,不符合美国利益而表示反对,导致签署协议后又退出。
发达国家在完成工业化的道路上制造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存量,然后将高排放的工厂外迁至发展中国家,当发展中国家经济向好的时候,发达国家找减缓全球变暖这种政治正确的理由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进程,显然是不公平的2015年国务院颁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是水环境管理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保护中国滨海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但中国滨海湿地的保护率只有24%,明显低于全国43.5%的湿地平均保护率。因此,绿色和平呼吁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的254个城市尽快开展及完成编制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相关部门急需出台《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技术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将逐渐成为其地方环境治理主导,因而城市级别的相应能力建设十分关键;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终期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应尽快开展,尽可能缩短后续二期计划出台政策周期。其中,由于多年来中国海洋实际捕捞量大大超过资源可捕量,这直接威胁到海洋生态的平衡。正在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也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负责。
14个滨海湿地中(包括河口、滩涂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有9个处于亚健康状态,同2015年相比没有显著改观。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生态系统,各省将在2018年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所有生态重要区域和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将被划入红线禁止或限制开发区,这或许能成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利契机。
据《公报》中数据显示,2016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为254个,占到了全国有空气污染国控数据338个城市的75.1%,对比2015年的数据,城市数量上有3.3%的好转。就京津冀地区而言,《公报》提到整体PM2.5年均浓度71g/m3,其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73g/m3,这一数字对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目标北京2017年年平均PM2.5浓度控制在60g/m3左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尽管如此,中国依旧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并亟需更严格的政策来加快空气质量的改善速度。海河流域的污染情况为京津冀水质改善增加了难度。
2017年即将公布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将加速地方水环境改善进程,从而加快中国的水环境改善。根据2016年1月生效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新大气法》),城市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城市需要及时编制所在城市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京津冀于2014年签订《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该协议仅针对突发事件的合作,并不能从根本上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应尽快提上日程。中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国,要在2020年达到其制定的努力使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与流失得到基本控制这一目标,时间紧迫、挑战巨大。
《新大气法》的有效实施不仅可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目标的实现, 也将成为中国空气污染治理的权力与责任下放的最好体现。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公报》首次加入了受威胁物种数据,指出受威胁的高等植物占总数的10.9%,受威胁的脊椎动物占总数的21.4%。
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公报》显示,中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但是,根据绿色和平近期发布的《 十二五 期间中国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评估》报告,2011年以来,尽管中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趋好,局部地区仍存在水质恶化,这也在《公报》中得到印证。
与2015年相比,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比例有所下降,但仍占到了76.2%,中国海洋生态保护的挑战仍十分巨大。此外,中国依然是全球化学农药与化肥使用量最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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